以前一直覺得,婚姻,就是兩個人的事兒。
即便需要和公婆相處,也會覺得,都是一家人,肯定是齊心的,一家人不說兩家話。
但是,真正結婚之后才發現,在婆家,真的得「處處小心」,一個不小心,自己就要吃力不討好了!
01 「過了個年,想失婚了!」
果媽的閨蜜小露,是個沒啥心眼,還很直爽、勤快的姑娘。
前兩天給果媽發消息說:「這過了個年,想失婚了!」
能把小露惹急了,那這婆家或者老公,得有多厲害啊?
小露和老公一直在大城市打工,只有到過年才會回來。勤快的小露回到婆家之后,看到家里臟亂差,就開始打掃衛生,上下里外,都收拾整理得干凈整潔。
不只是衛生,包括年夜飯,也都是小露一個人做的。
只是,即便是沒啥心眼的小露,也干活干得有點心灰意冷。因為往年,婆婆還會幫襯著擇菜、燒火、刷碗等等,今年過年,婆婆一點都不動,小露開始忙活,婆婆就去鄰居家串門了。
小露晚上便問婆婆:「媽,你咋不來幫幫我呢,我這都來不及。」
婆婆說:「能者多勞,你會做就多做點嘛!我年紀大了,一年才享你幾天的福。」
鬧心的事兒,還在后頭。
正月初二小姑子回來后,和小露也大吵了一架。
本來只是小姑子沒找到自己鞋子,怪小露把她的鞋子不知道收到哪里去了,小露也很委屈,她收拾家里就收拾了整整兩天,哪里還記得什麼鞋子。
然后,小姑子又開始怪小露不懂事,上次小姑子和老公吵架,小露支了一招,小姑子說小露這是在破壞自己的家庭。
小露氣不過,和自己老公說了這一個過年的委屈,但老公只說了一句:「你自己事兒多,怪誰?」
這真的是寒了小露的心了。
衛生是自己要打掃的;
飯菜是自己要做的;
小姑子的事兒,是自己要支招的……
總之,因為她做了,她就錯了。
02 在婆家,有3件事記得要「躲懶」,搶著做不但吃力還不討好
婆家和娘家不一樣,人心隔肚皮,兒媳終究不是從婆婆肚子里出來的。
所以,在婆家,有些事情真的得「躲懶」,要不然真的會吃力不討好。
第一件事:婆家家務別「太勤快」
有這樣一個熱門問題,那就是:第一次去婆家,到底要不要做家務?
不做家務,顯得自己太懶了;
做家務,萬一以后都讓自己做,可怎麼辦?
其實就果媽來看,這家務,得做,但又不能全做。
因為,習慣成自然。
小露勤快,看到活兒就會去做,也因為她的勤快、任勞任怨,她的婆婆已經習慣了,甚至開始嘗試直接當甩手掌柜,更覺得小露做這些,是理所應當的。
繼續做,那麼累的還是自己;
不做了,就顯得自己太計較。
所以,其實最恰當的方法,就是做,但不全做,或者說,看一個家庭的反應狀況去做。
果媽認識的一位寶媽,她也是勤快人,但是她沒有「全做」。婆家人做事兒墨跡,也「看不見」活兒,所以,每次寶媽就直接「指揮」。
比如婆婆去洗菜收拾桌子,老公燒火,公公擇菜,寶媽炒菜。
但凡在家的,沒急事兒的,都得過來幫忙。
家務不是做得越多越好,而是別人懂得自己,才好。
第二件事:婆家事兒別「深度參與」
婆家和娘家一樣,都有屬于自己的家庭體系,但是作為兒媳,婆家的有些事情,可以聽聽,但是不要深度參與。
果媽之前同事小苗的婆家,幾個兒女因為老人的照顧問題而推諉,幾個女兒都不愿意養,兒子們又要女兒們也一起給老人養老。
看著老人可憐,小苗便說了一句:「要不我們家,和我婆婆的幾個兄弟家輪流養?」
然后婆婆不樂意了,私下里罵她:「你知道在家幾個月,得花多少錢嗎?這錢你出啊!還得做飯照顧洗衣服,很煩的!」
本以為只是婆婆怪自己,不想,婆婆的姐姐也背地里怪小苗:「好人都讓小苗做了,顯得我們做女兒的,都不是個東西!」
後來,小苗再也不敢參與婆家事兒了。
像公婆吵架、老公的手足和公婆的問題、老公手足家的事兒等等,作為兒媳,都不適合太過插手。
因為,如果事情發展好,別人不一定記得你的好,但凡事情發展得不好,那麼別人一定會覺得你不好。
少管事兒,別弄得自己「里外不是人」。
第三件事:婆家的錢別「經常碰」
錢,往往是矛盾的導火索,兒媳和婆家,更容易如此。
首先,是從公婆那里拿錢。
有些公婆還是會給兒媳一點錢的,大部分都會以「給孩子用」的名義給。
拿與不拿,很多時候都不合適。
拿的話,有「啃老」嫌疑;
不拿的話,那就「掃了老人的好意」。
聰明的做法,是把這筆錢給孩子存起來,并且讓公婆知道,自己不要碰,否則很容易被公婆說道,讓自己成為「啃老族」。
其次,是給公婆錢。
拿錢不易,其實給錢也不易。
給少了,覺得你小氣;
給多了,自己也沒多少錢。
而且,給錢這種事兒,還得越給越多,不能減少。
再者,給習慣了,公婆也就拿習慣了,萬一有一天獅子大開口,那可怎麼辦?
我們應該孝敬老人,但是給公婆的錢,還是得好好思量。
有時候,給錢還不如買東西。
寫在文末
結婚之后,兒媳和公婆的相處,真的是一門學問。
對于婆家,永遠只是婆家,適當的距離,才能讓彼此的關系更融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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